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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与沈阳市签署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书

撰稿: 科技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7-09-30

  929日,沈阳分院与沈阳市在北京签署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书。在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和沈阳市市长姜有为等院市领导的见证下,沈阳分院院长韩恩厚,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晓东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回顾过去,自1985年至今,中科院与沈阳市的合作已走过30多年不平凡的光辉历程。依托中科院驻沈单位的高端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成果,双方不断创新合作方式、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了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尤其是“十二五”以来,市院双方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与地方创新体系建设协同发展。中科院智能制造与创新研究院、国家机器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卓有成效;新松公司、中科三耐等26家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可视化热加工”、“高温合金叶片”、“AGV搬运和装配机器人”、“Vc发酵新技术”等一大批项目在沈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沈阳市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中科院22家院属单位与沈阳市129家企业开展合作,吸引210名优秀人才来沈工作,为沈阳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超过5000名,累计新增产值153亿元,新增利税9.2亿元,对加速构建沈阳市自主创新体系、提升沈阳区域创新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展望未来,市院合作正处在新时期新起点。“十三五”期间,在院市全面科技合作的框架下,双方将继续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率先行动”计划,围绕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完善等内容,加强协同创新。按照协议规定,沈阳市将设立市院合作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双方将在浑南区共建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地(沈阳),继续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推动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在沈转移转化,联合引进培养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科技助力沈阳市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 

  “十三五”发展大幕已然开启,双方将以签署的“十三五”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为契机,凝心聚力,共同谱写院市合作新篇章!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副局长赵千钧、沈阳分院副院长马越红,沈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肖枫、市科技局局长赵日刚、浑南区区长李军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现场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