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才处

  1.配合推动分院系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干部相关管理工作;
  2.配合推动分院系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分院系统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3.承担沈阳院士联络处职能,负责院士服务与管理工作;
  4.负责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
  5.负责研究生教育与科教融合;
  6.负责科技副职管理工作;
  7.负责分院机关人事管理工作;
  8.完成分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4-2398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