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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组织对我所开展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和审计评估检查

撰稿: 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7-09-30
  925-28,沈阳分院组成审计组对我所开展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通过此次审计,研究所全面完成中科院惩防体系规划中要求的五年之内审计工作“全面覆盖科研活动涉及的所有经济业务领域、基本覆盖研究所主要科研团队”任务目标。

  928下午,审计组就审计查证的事实和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审计情况反馈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埃生参加会议,研究所组织相关团队负责人、管理支撑部门负责人,财务资产处全体职工,相关团队财务助理等到会听取了审计组查证事实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听取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后,冯埃生指出:此次审计对我所科研经济活动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检查,指出了我所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透过这些问题和现象,可以看出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着不认真、不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冯埃生强调要做好三点工作,一是出台的制度一定要结合研究所实际,要具有可操作性,不能照搬硬套;二是要加强制度宣贯,定期进行培训,防止出现对制度不熟悉导致违规问题发生;三是要认真把好审核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最后提出,各级相关人员都要高度重视此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以后绝不能再出现类似问题。当前我们正面临难得发展机遇和形势,借此审计检查契机,把我们的管理水平要再提高一个新的水平,为科研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在审计期间,审计组还对研究所开展的科研经费审计进行了评估检查。通过听取自查评估报告、现场查阅审计档案资料及交流讨论,检查组认为研究所审计工作领导重视,体制机制健全,对于审计工作质量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不足和今后需改进的地方。

  冯埃生在检查结束后强调,当前两所融合发展稳步推进,研究所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保持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形成严谨有效的管理体系,这对研究所科研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所各部门和科研团队要针对发现的不足认真查找原因,要通过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推进完善管理制度,培养严谨工作作风等有效措施使研究所的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文/南庆平 图/孔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