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沈阳分院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

撰稿: 监督审计室 发布时间:2022-08-16

  根据《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压紧压实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8月15日,沈阳分院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

  沈阳分院分党组书记、院长于海斌与新任职和调整的中层领导干部开展集体任职廉政谈话,要求各位中层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分院分党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履行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要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并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与监督。

  作为谈话对象的中层干部作表态发言,在工作中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加强个人和部门的廉政建设,为沈阳分院的创新发展不断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议现场

  之后,组织开展了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根据领导人员工作分工,于海斌与组织人事处处长王冬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于海斌与王冬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分院分党组副书记毛志远分别与党群工作处处长刘旭东、财务资产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王芳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毛志远与刘旭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毛志远与王芳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分院纪检组组长、分党组成员杨宏与监督审计室主任曲文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杨宏与曲文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