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沈阳分院对研究所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撰稿: 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3-11-27

  根据院监审局《关于开展改进作风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沈阳分院纪检组于201310月和11月分别对沈阳分院所属各单位改进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根据沈阳分院所属研究所相对分散的特点,这次检查分别在青岛和沈阳两地进行,检查采取现场查验和座谈交流两种形式进行。 

  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组12项要求,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将此项工作列入了研究所年度工作计划,通过所务会、职代会、中层干部会等提出要求,并与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相结合,使之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大化所组织开展了“弘扬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各职能部门按照实施细则和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办公室严格把好所领导外出考察调研用车关,科技处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所会议管理规定,人事处负责制定劳务费管理办法等,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建章立制。   

  金属所因公出国人员,需填报《短期出访申请表》和《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列明出访目的和日程安排,编制出国经费预算,经研究部和外事办审核后,在所网站进行公示;出国归来需填写国外开支明细表进行出国经费决算,提供境外原始发票报销出国经费,提交出访报告并在所内网进行公示。 

  沈阳生态所全面加强了制度建设,结合研究所实际,2013年制定、修改了《沈阳生态所会议及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沈阳生态所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沈阳生态所接待外国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因公临时出国进行事前和事后公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自动化所积极开展网上“送学上门”活动,将中央、院党组有关规定、要求、典型案例等资料制作成图文并茂的PPT材料,通过邮件分别发送给所领导、党委纪委委员、中层干部、特殊岗位人员,这些资料针对性强又不枯燥,起到了很好的宣教作用,目前已发送了10期。 

  海洋所全面推进所务党务公开工作,加大职工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在所内部网页上,公开所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纪要(适宜公开内容),目前已公开所长办公会纪要40期、党委会纪要25期,增强所务、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公开监督力度。 

  青岛能源所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今年召开了两次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纪监审工作,建立了依托业务、行政和党支部系统的工作网络,与团队负责人及采购、基建等关键岗位人员签署廉政协议,落实反腐倡廉岗位责任。目前已与40余人签署了廉政协议书。 

  烟台海岸带所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2013年取消了各部门的接待费预算,特殊情况需要部门接待的,需事前向分管所领导报告批准,并由分管所领导签字审核后统一报销,执行效果非常明显。2013年公务接待费只相当于2012年同期的56% 

  各单位按照院“12项要求”,普遍精简文件简报,充分利用ARP系统处理公文,不断扩大电子公文的覆盖面,减少公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各单位普遍取消了年终所内各部门之间的拜年聚餐活动。会议费接待费都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沈阳现场检查

大连、青岛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