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动态

沈阳分院与营口市续签全面科技合作协议

撰稿: 科技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7-10-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助力营口市创新型城市建设,1025日,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与营口市人民政府在营口续签了院市全面科技合作战略协议。中科院沈阳分院分党组书记、副院长姬兰柱,副院长马越红、院长助理李明、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与奖励处副处长杨晓勇,营口市市长余功斌、副市长钟建,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农委、海洋渔业局、财政局、教育局等相关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中科院沈阳分院副院长马越红和营口市副市长钟建代表院市双方签署了协议。签约仪式由营口市委秘书长徐启主持。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科技合作工作会商。

  余功斌首先代表营口市委市政府对沈阳分院长期以来给予营口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同时高度评价了沈阳分院在营口的工作和贡献。他指出,营口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科技创新放在重要位置。近年来营口市通过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共建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营口中心方式加强合作,院地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双方以此次续签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完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拓展更多领域合作,加大精准对接力度,共同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促进更多的科技成果在营口转移转化,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姬兰柱对营口市多年来给予沈阳分院院地合作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沈阳分院将继续紧密围绕营口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转化等大科技需求,紧密围绕营口市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冶金、建材和镁质耐火材料等优势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展项目对接、技术交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营口市传统优势产业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服务。他指出中科院各研究所的科研成果源源不断,关键是要找到适合营口市产业发展的成果,希望营口地区企业家要与研究所科研人员加强交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十二五”期间,沈阳分院以双方共建的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营口分中心为工作平台,务实推动双方合作。营口中心共发布推介院所科技成果1000余项,推动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9个,促成所企科技合作项目26项,为营口市企业与中科院各单位合作搭建了畅通的合作渠道,为营口地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做出了实实在在的工作。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与营口市政府成功续签新一轮全面科技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的合作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签约现场


座谈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