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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召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学习交流会

撰稿: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院工作会议关于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要求,5月16日下午,沈阳分院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学习交流会,沈阳分院分党组副书记毛志远、分院系统各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共17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院机关办理院属单位党组织向院党组报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系统各单位分别介绍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执行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

  毛志远指出,自《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发布以来,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但对标院党组要求,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对于如何准确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他强调,要深刻理解中共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重大意义,要准确把握院党组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工作要求,要规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坚持权责明晰、客观真实和规范有序。系统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细化事项清单,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到请示报告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