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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与系统单位签署安全与保密管理责任书

撰稿: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02
  7月29日,为推动沈阳分院系统安全与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沈阳分院系统安全与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沈阳分院组织与分院系统各单位签署安全与保密管理责任书,沈阳分院分党组书记于海斌主持签署仪式。

  沈阳分院院长韩恩厚与分院系统大连化物所、金属所、沈阳生态所、沈阳自动化所、海洋所、青岛能源所、烟台海岸带所所长以及沈阳计算公司、沈阳科仪公司总经理逐一签署《沈阳分院安全与保密管理责任书》。

  于海斌指出,系统各单位要对照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落实安全保密管理责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管理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院的科研生产提供稳定的环境,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保驾护航。

   

   

   

   

   

  签署仪式现场